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是否交个人所得税
问:企业按月向员工发放交通补助,通讯补贴,具体如何进行个税扣缴,根据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规定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
河南会计网hnkjw.org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目前河南省地税局没有制定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所以暂不能在税前进行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