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2012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安排通知
洛阳市财政局关于2012年度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
洛财会〔2012〕7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单位和大、中型企业、大、中专院校、中央及省驻洛单位、科研院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度高级会计人
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豫财会〔2012〕3号精神,现就我市2012年度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集中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
本年度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集中培训工作由省财政厅会计处统一部署,省总会计师协会具体组织, 培训地点以省内培训为主,以北京、上海、厦门三个国家会计学院和重点财经大学为辅,适时组织省外、境外和国外培训。
二、培训内容
1、宏观经济形势分析
2、企业会计准则最新解释
3、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
4、会计管理信息化
三、时间安排
省外、境外和国外培训班安排在4—10月份,省内培训班6月份安排一期,11月份安排两期。即日起办理各期培训班的报名手续,有关事宜请登录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网站(www.hpcfo.cn)或洛阳市财政局网站查询(www.lyczj.gov.cn)。
四、其它有关事项
1、报名及缴费方式:参加培训人员到洛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财政局窗口登记报名并缴纳报名费。
2、当期报名结束后,市财政局会计科将报名情况汇总上报省总会计师协会统一安排培训,参加培训人员将建立高级会计人员培训档案。
3、培训结束后,省财政厅会计处统一为参加培训人员办理2012年度继续教育确认手续(非高级会计人员不予确认)。
4、参加培训人员,不得带家属及子女。如有变化或未尽事宜以临时通知为准。
5、咨询电话:63917007。
附件: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2012年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安排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2012年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