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济源会计继续教育通知公告
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公告
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2013年度远程网络继续教育已过去8个月余,多数人员已完成了年度学习任务。望未完成学习任务的人员于第四季度完成继续教育。跨年度多交20元,已缴费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课时,仍需交费补课。财政部令第73号自2013年7月1日实施后,市财政局将按照新规定如期更换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对未能完成继续教育的,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按有关规定处理。
济源市财政局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