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注协关于印发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文件
豫会协〔2015〕16 号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关于印发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 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省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省直管会计师事务所:
为深入落实行业人才培养战略,指导开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2015年培训工作,根据《2015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计划》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我省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培训计划”),现予印发。
请各市注协及省直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培训计划的安排,统筹兼顾事务所业务与学习,按照事务所人员职级,合理选择培训方式,科学制订本市(所)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填报本市(所)《2015年度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表》(附件2)和《2015年度事务所从业人员分级分类培训计划表》(附件3),于2015年4月10日前以电子版和纸质两种形式上报省注协培训部。并请安排专人负责督促,确保按计划圆满完成本市(所)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联 系 人:王峰
联系电话:0371-65743668
附件:1、2015年度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2、2015年度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表
3、2015年度事务所从业人员分级分类培训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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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关于印发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
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省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省直管会计师事务所:
为深入落实行业人才培养战略,指导开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2015年培训工作,根据《2015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计划》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我省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培训计划”),现予印发。
请各市注协及省直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培训计划的安排,统筹兼顾事务所业务与学习,按照事务所人员职级,合理选择培训方式,科学制订本市(所)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填报本市(所)《2015年度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表》(附件2)和《2015年度事务所从业人员分级分类培训计划表》(附件3),于2015年4月10日前以电子版和纸质两种形式上报省注协培训部。并请安排专人负责督促,确保按计划圆满完成本市(所)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联 系 人:王峰
联系电话:0371-65743668
附件:1、2015年度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2、2015年度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表
3、2015年度事务所从业人员分级分类培训计划表
2015年3月31日
附件1:
2015年度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
培训计划
为深入落实行业人才培养战略,指导开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2015年度培训工作,根据《2015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计划》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2015年度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培训计划”)。
一、总体思路
围绕行业服务国家“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行业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国各领域的新要求,以提升注册会计师人才职业化水平为目标,扩展培训对象,细化培训内容,体现培训层级,灵活培训形式,推进我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和人才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充分利用各培训主体资源,通过中注协远程网络培训、中注协委托三所国家会计学院面授培训、省注协主任会计师研讨班、网上点播学习、事务所内部培训等方式,实现我省执业注册会计师培训全覆盖,行业代表人士、事务所党组织书记培训全覆盖的目标,全面提升行业从业人员职业化水平。
三、重点内容
充分考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对事务所的发展需求,继续开展会计审计准则与实务、管理咨询、税务咨询、商业银行审计、医疗卫生机构及高校审计、企业内部控制鉴证咨询、事务所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领域培训,同时增加并强化重点领域培训。
一是增加四中全会依法治国决定精神解读、“经济新常态”政策解读、“一带一路”战略解读等宏观形势与战略内容,拓展注册会计师宏观视野和服务国家建设的大局观;二是增加并强化风险导向审计、注册会计师职业判断、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内容,强化注册会计师核心能力与职业化建设;三是增加新会计审计准则、《商业银行审计指引》、《高等学校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财政投资绩效评价业务指引》等新准则新指引内容,强化制度层面培训。四是增加并强化管理咨询,特别是管理会计咨询内容,积极培育管理会计咨询服务市场;五是增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审查、PPP模式与专业服务等新领域内容,加强对新形势下新业务领域的探索与开发;六是配合行业“国际化建设年”主题活动开展,增加事务所国际化发展内容,提升事务所“走出去”服务能力。
四、具体安排及培训对象
(一)省注协组织远程教育培训班、主任会计师研讨班、领军人才培训班、网上点播学习等各类培训班19个班次,中注协委托三家会计学院开设审计鉴证类、管理咨询类、税务类等培训班41个班次。
(二)省注协组织培训安排见《2015年度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培训课程计划表》;
(三)中注协委托三家会计学院举办的面授班具体安排见《2015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委托三家会计学院培训计划表》;
(四)参加三个会计学院学习的注册会计师请在拟参加学习的培训班举办前四十天左右浏览中注协网站,按照每期培训班的具体通知要求在网上办理报名手续并按时参加学习。在报名申请被会院确认后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请务必与会院联系取消报名,以方便其他学员参加学习。学习结束后请及时到省注协培训部做学时备案;
(五)小企业审计培训班,为中注协扶持中小事务所专设的,培训费由中注协负担。我省有40个名额,每个地市1到2个名额,各市注协自行调配,选择最需要的注册会计师参加。
(六)地市60岁以上人员培训由各市注协统一组织;
(七)省直管事务所60岁以上人员培训由各所统一组织;
五、其他事宜
(一)省注协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均按照实际培训时间记录学时;
(二)主任(副主任)会计师和50岁以上注册会计师不得选择网上视频点播培训方式;
(三)为提高网上视频点播学习效果,省注协将于11月份以集中考试的方式对网上点播学习学员进行抽查测试(抽查比例为20%)。抽查到的学员出现:1.无故不参加测试;2.替考;3.测试成绩不合格等现象,网上学习学时不予认证;
(四)60岁以上人员的培训学习需于10月底前完成。
(五)省注协鼓励注册会计师采取“产出法”的学习方法,鼓励注册会计师积极开展学术研讨、经验交流、案例写作等“产出法”学习教育。(具体参看《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六)参加三家会院学习、事务所内部培训、60岁以上人员培训和参加执业质量检查以及采取其他“产出法”培训学习的学员,请于学习或检查结束后一个月内持学时证明到省注协培训部办理学时认证,过期不办理或省注协培训部对其学时不认可,均视为未完成培训学时。(最迟不能超过11月30日)
(七)从外省转入的注册会计师请于11月30日前将在外省完成继续教育培训的学时证明报送省注协培训部。
(八)请各所指定专人负责本所的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确保本所执业注册会计师(包括新转入注册会计师)全部按时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完不成继续教育学习的注册会计师,年检将不予通过。
附件:1.2015年度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培训课程计划表
2.2015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委托三家会计学院培训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