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业如何缴纳营业税
交通运输业如何缴纳营业税,如何按差额缴纳营业税?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经地方税务机关批准使用运输企业发票,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的单位将承担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运输企业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其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运输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