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个人从事房屋租赁取得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河南个人从事房屋租赁取得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河南省个人从事房屋租赁取得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方式有哪些?
答:根据《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房屋租赁业个体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豫地税发[1999]92号)规定:“……第四条 个人出租房屋,承租方应在支付房屋租金时依法代扣代缴税款;承租方不能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主管地税机关可委托街道、村(居)委会、派出所、房产管理、综合治理等部门代征,并与接受委托的单位建立委托代征关系,办理委托代征手续,对接受委托的单位(以下简称代征人),要比照扣缴义务人进行管理。
第五条 扣缴义务人因故不能履行扣缴义务或没有代征人的,纳税人应自行到当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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