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抢购食用盐_发改委处罚哄抬食盐价格者:没收所得加5倍罚款
近期各地相继出现抢购食用盐的现象,为什么抢购食用盐呢,3月18日下午消息,国家发改委刚刚通报一批哄抬食用盐价格案,其中有不法经销商最高将价格推涨了十倍,各地物价部门责令其退还违法所得或没收,并被处以5倍罚款。在各地物价部门迅速联动检查下,食用盐价格今天上午已经基本恢复正常。
3月16日起各地出现抢购食盐的现象,昨日推到高潮。据悉,3月17日上午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的价格举报电话响个不停,从浙江、江苏、广东等沿海省市,甚至到青海都有举报抢购食盐、不法经销商红哄抬价格的现象。
网友将一时间价格推高多倍的食盐称为“盐王爷”,究其原因是有人传谣,有人信谣,导致抢购和哄抬物价现象。
发改委3月17日紧急通知各地立即开展市场检查,坚决打击造谣惑众、恶意囤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等不法行为。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多方组织货源,保障食用盐等商品的市场供应,稳定市场、稳定价格。
国家发改委下午在网站曝光了一批不法经销商哄抬食盐价格、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违法案件,被曝光经销商主要为小型超市或小经销商。
其中,哄抬价格最高的一家是温州市鹿城区正泰红星百货超市,该超市将定价1元/包的食盐提高至10元/包销售,已被责令退还多收价款,并处以罚款。
据悉,针对哄抬盐价销售的违法所得,价格检查部门首先要求退还,实在无法退还则没收,并同时处以5倍罚款。陕西省西安一家水产副食商店,因将定价为每400克1元的冰凌牌绿色加碘精制盐提高至2.5元销售,被处以5万元罚款。
“曝光这批哄抬盐价的经销商,主要目的是警示类似行为。”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许昆林介绍说,国家发改委昨日上午迅速部署食用盐价格全国检查,同时澄清情况,消除谣言的影响。
“截至今天上午各地哄抬食盐价格的情况已经得到遏制,市场供应平稳、价格稳定。” 许昆林表示,下一步价格检查部门将继续检查,同时群众可以拨打12358价格监督检查举报电话举报相关哄抬物价现象。(华艳 发自北京)
附: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迅速查处一批哄抬食盐价格案情况: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迅速组织开展食盐价格专项检查,依法严肃查处了一批不法经销商哄抬食盐价格、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违法案件。
陕西省西安市物价局依法查处了该市秦岭火烧碑蔬菜综合市场13号小芳水产副食商店,将定价为每400克1元的冰凌牌绿色加碘精制盐,提高至2.5元销售的违法行为,处以5万元罚款。
吉林省德惠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依法查处了该市松江镇茂兴食品批发部,将加碘盐由每500克1.3元提高至7元销售的违法行为,责令退还多收价款,并处以3000元罚款。桦甸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依法查处该市振兴批发部,将350克精制加碘盐由原价1元提高至1.33元销售的违法行为,没收了无法退还的违法所得,并处5倍罚款。
浙江省建德市物价局依法查处了该市供销便利上马店,将日晒自然盐价格由每300克1元提高至1.5—2元、将腌制盐价格由每50公斤52.5元提高至200-300元销售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退还多收价款3815元,拟处以最高5倍罚款。温州市鹿城区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了该区正泰红星百货超市将定价1元/包的食盐提高至10元/包销售的违法行为,责令退还多收价款,并处以罚款。
河北省邢台沙河市物价局依法查处了该市新城跨世纪食品门市,将定价1元/400克的袋装碘盐以10元/400克的价格销售的违法行为,没收了无法退还的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山西省太原市物价局依法查处了尖草坪区高磊唐久便利店,将定价为每500克1.2元的雪花盐提高至2元销售、清徐迎滨蔬菜粮油调味门市部将绿色精制盐由每500克1.5元提高至2元销售的违法行为,依法没收无法退还的违法所得,并处5倍罚款。
江苏省南京市物价局依法查处了该市雨花台区晓青上海华联超市加盟店,将定价为1元/袋的320克淮牌精制食用盐以5元/袋的价格销售的违法行为,没收了无法退还的违法所得,并处5倍罚款。
海南省海口市物价局依法查处了该市美兰阿恒早点店,将含碘食用盐由每500克1.5元提高至5元销售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
新疆塔城地区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了乌苏市城区老翟超市和哈图布呼镇丰华超市、广金超市,将定价为每500克1.68元的和丰产中盐加碘精制盐提高至10元销售的违法行为,各处1000元罚款。
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出,当前我国食用盐等日用消费品库存十分充裕,供应是完全有保障的。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违规提价和哄抬物价行为,坚决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广大经营者要进一步加强价格自律,自觉遵守相关价格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