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税收宣传作品大赛启事
为促进税收宣传工作,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税法,河南省国税局、河南省地税局和河南法制报社将联合举办首届税收宣传作品大赛,大赛包括“动漫FLASH创意大赛”、“公益广告创意大赛”、“税收小小说大赛”、“税收漫画大赛”和“税收短信征集大赛”等。
本次大赛是我省首次举办,意在实现税收宣传的多元化和品牌化。获奖作品将颁发证书和奖金,获奖结果将通报全省税务系统,并在河南国税12366纳税服务网站(http://www.12366.ha.cn)、河南地税门户网站(http://www.ha-1-tax.gov.cn)、河南法制报网站(http://www.hnfzb.com)公布,部分获奖作品将推荐税务总局参赛。
一、参赛对象:本次大赛面向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参赛者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
二、作品要求:导向正确,内容健康,宣传形象正面,紧扣税收宣传主题,有较高的故事性、思想性和艺术性,为群众喜闻乐见。所有参赛动漫作品阐释税法准确无误。
三、作品参考主题:
和谐税收助力中原、纳税人权利与义务、以案说法(稽查案例)、正确使用发票、发票打假、税收政策解读、纳税服务、办税流程、税收职能作用等发生在您身边的涉税活动,包括事迹、故事等文学作品。
四、作品类别(共分五类作品)
(一)动漫FLASH创意大赛。作品要求:以故事为主的动漫剧本,语言诙谐幽默,以“趣味、深刻、思考”为标准,符合动漫特点。每部作品时长为1-3分钟,可分系列剧和单本剧,系列剧要求3集以上。
(二)公益广告创意大赛。作品要求:与税收有关的公益广告脚本,场景描述详细。主题鲜明,传播效果佳。每部时长为30秒或1分钟。
(三)税收小小说大赛。作品要求:字数2000字以内。
(四)税收漫画大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应为原创,要求未发表过的新作,请勿一稿多投。
2.作品形式为单幅或四格。黑白、彩色不限。
3.要求参赛作品尺寸为A4,分辨率不得低于300dpi.
4.请在作品的背面右下角(或邮件正文中)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信箱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来稿一律不退。
(五)税收短信征集大赛。作品要求:
1.包括手机短信、彩信、彩铃3种形式。
2.手机短信参赛作品题材不限,需与税收相关,要求在70个汉字以内,具有短小(字数少而工整)、精致(有一定表达创造性)、诙谐(有趣味性,易于传播)等手机短信属性。
五、奖项设置
由河南省国税局、河南省地税局与河南法制报社联合表彰,秉乘“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邀请行业专家、媒体界人士及税务干部共同评选。
每项活动均设置:
一等奖 1名 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2000元
二等奖 5名 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1000元
三等奖 10名 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500元
六、参赛作品报送截止日期:2011年5月25日。
各类参赛作品统一按以下方式传送:
电子信箱:sftd0371@126.com
通信地址: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河南法制报
邮政编码:450004
传真号码:86178007
联系人:杨军0371—66767668,常红0371-65806515,赵显0371—86178086,曹玉15038259910,文浩 15838625490
大赛相关法律问题说明
1.参赛作品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认的道德规范。
2.参赛者对自己的参赛作品负责: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涉及使用音乐或素材等资料的,应注明出处和来源,相应的版权问题有参赛者负责;参赛者必须拥有参赛作品及其所有素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得剽窃、抄袭他人作品,一经发现上述行为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和获奖资格,由此产生的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3.主、承办方充分尊重作者作品的版权,所有入围及获奖作品,其使用权和版权归主、承办方和参赛者共同所有。
4.参赛者同意主、承办方以任何形式展示和传播其参赛作品,并不另付酬。
5.参赛者一经提交作品参赛,即表示完全接受大赛有关规定和以上法律问题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