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的通知》的通知
     豫财会〔2011〕22号

各省辖市财政局、有关县(市)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的通知》(财会[2011]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河南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所属单位实际情况贯彻落实。
一、做好宣传。要按照财政部通知精神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并为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选拔和培训做好协调工作。
二、申请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填写《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申请表及有关材料直接报省财政厅会计处。
三、申报时间。2011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联系电话。省财政厅会计处,0371-65808025,65808097。联系人:姚旭东
附件:财政部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的通知www.hncz.gov.cn:8002/henancms/res_base/www_gx_czt/upload/article/file/2011_2/5_20/fm15gnwxuhy7.pdf
 
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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