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河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豫财会〔2011〕23号
各省辖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协会、省直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和《财政部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财会[2011]8号)精神,激励我省广大注册会计师崇尚诚信、勤奋敬业、开拓创新、创先争优、多创佳绩,决定开展2011年河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注册会计师系列)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评选表彰先进会计工作者(注册会计师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推荐评选工作要自下而上,坚持条件,严格程序,深入调查,认真核实,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监督,确保评选工作质量。
(二)严格推荐。按照《2011年河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详见附件)的要求,建立机制,严格审查,各市财政部门应于2011年6月30日前将推荐名单及先进事迹材料报送河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推荐对象应经会计师事务所所属市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签署意见;省直各会计师事务所应于2011年6月20日前将推荐名单及先进事迹材料报送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初审后报办公室。
(三)广泛宣传。各省辖市可以比照制定本地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评选表彰。同时,加强对先进会计工作者(注册会计师系列)先进经验、先进事迹的宣传学习,弘扬正气,营造会计诚信氛围,引导广大注册会计师认真履行职责,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1、河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 姚旭东 电 话:65808097
电子邮箱:kuaijichu@126.com
通信地址:郑州市经三路25号
邮政编码:450008
2、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联系人:艾 民 电 话:0371-65743668
电子邮箱:henancpa@hotmail.com
通信地址:郑州市丰产路99号院办公楼
邮政编码:450008
附件:1.2011年河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
www.hncz.gov.cn:8002/henancms/res_base/www_gx_czt/upload/article/file/2011_2/5_20/lm7jgnwy2aru.doc
2.河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注册会计师系列)候选人推荐表
www.hncz.gov.cn:8002/henancms/res_base/www_gx_czt/upload/article/file/2011_2/5_20/qblvgnwy2mtk.doc
3.填写推荐表和报送其他有关材料的说明
www.hncz.gov.cn:8002/henancms/res_base/www_gx_czt/upload/article/file/2011_2/5_20/hla0gnwy2v5i.doc
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