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将郑州市契税征管中心移交郑州市地税局的公告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将郑州市契税征收管理中心移交郑州市地方税务局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和省地税局《关于印发河南省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及人员划转工作方案的通知》(豫财人[2010]55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自2011年1月1日起,原由我局管理的郑州市契税征收管理中心整体移交至郑州市地方税务局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按照理顺关系的原则,原由郑州市财政部门承担的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收管理职责划转至郑州市地方税务部门承担。

二、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人随职责走、编制随人走的原则,原契税征收管理中心两税征管人员,已随编制划转至郑州市地方税务局。

三、原郑州市契税征收管理中心移交郑州市地税局后,已更名为郑州市地方税务局契税征收管理所。

四、办公地址:郑州市政通路103号附4号,如有纳税事项需要咨询,请拨打业务咨询电话67171567。

特此公告。

郑州市财政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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