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2012年2月份国税地税纳税申报期限均为2月15日

提醒:2012年2月份国税地税纳税申报期限均为2月15日 

2012年2月份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等国税、地税的申报纳税期限均为2月15日,均未延期,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缴期限是5月31日。请务必在规定的期限内填写报表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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