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河南省会计行业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豫财会〔2012〕10号
各省辖市财政局、各省直管县财政局、省直各部门:
根据财政部《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河南省财政厅于2011年3月印发了《河南省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豫财会〔2011〕12号)。2011年8月,省人才和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计人才发展规划列入河南省重点领域专项人才规划。按省人才和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我们对原规划重新进行了研究修订。新的《河南省会计行业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豫人才〔2012〕9号)作为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19个重点领域专项人才规划之一,已经河南省人才和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转发。
新规划结合我省实际和中原经济区建设需要,科学合理的确定了会计人才发展的总体目标,既符合国家和省人才工作要求,又体现了河南特色,内容更加充实,任务更加具体,更具有操作性。请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学习,加大对会计人才培养工作的宣传力度,同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会计人才发展规划,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坚实的会计人才支撑。
《河南省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豫财会〔2011〕12号)同时废止。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河南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