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河南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集中培训的通知
关于河南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集中培训的通知
豫财会〔2012〕39号
各省辖市财政局、有关县(市)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河南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班定于2012年10月9日至24日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开始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地址在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二、培训时间。2012年10月9日全天报到,第一期会计领军人才培训班10月10日至19日培训;第二期会计领军人才培训班10月10日至24日培训。
三、参加人员。第一期(2011年度)、第二期(2012年度)全体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学员。
四、联系方式。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第一期联系人:孙谷,电话010-64505121;第二期联系人:郑巍,电话010-64505132;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联系人:姚旭东,电话0371-65808097。
五、培训要求。
(一)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到,培训期间一律不得请假,迟到、早退、旷课将列入考勤内容;
(二)自带日常生活用品和学习必备用具;
(三)培训期间的食宿费按标准缴纳,由学员所在单位给予报销或补贴。培训费、资料费由省财政厅专项经费解决;
(四)各学员所在单位应高度重视会计人才的培养,创造有利条件,全力支持会计领军人才参加培训。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