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会计学会关于举办小企业会计准则培训的通知
洛阳市会计学会关于举办小企业会计准则培训事宜的公告
财政部印发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小企业中实施。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小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的通知(豫财会[2012]20号)要求,为扎实做好我市《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工作,洛阳市会计学会受市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委托,将于近期举办《小企业会计准则》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范围:洛阳市市区范围内按规定应执行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
二、培训对象:小企业负责人、小企业会计人员及批准的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及会计从业人员。完成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会计人员视同完成2012年继续教育。
三、培训费用:培训费200元/人(含教材,培训前报到领教材时交培训费),食宿自理。
四、培训时间:两天。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请各小企业单位将报名表于9月14日前,将电子版发至:lykjk63923096@163.com
联系人:王丽媛 万改英 联系电话:63259413
附件:小企业会计准则培训班报名表
洛阳市会计学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