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河南至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整改通知
豫财会函〔2013〕6号
会计师事务所整改通知
河南至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通过对你所2013年度报备数据的审查,发现你所合伙人数量不足2人,已不符合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条件。
根据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第四十八条规定,现责令你所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我厅报告,超过规定期限仍未达到设立条件的,我厅将依法撤回你所的设立许可。
特此通知
联系人:许敏
电 话:0371-65808021
附件:送达回证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