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 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文件
豫会协〔2014〕20号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 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做好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会协〔2014〕11号)要求,现就认真做好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真实完整、快速准确。在本省依法设立的事务所(含分所)及其合伙人(股东)、注册会计师、从业人员均应及时规范填报综合评价表,在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填报任务。各事务所和人员要真实、客观地填报综合评价表,保证行业综合评价工作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逐级落实、责任到人。各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对本所及全体人员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报表上报的完整性、及时性负责。各市注协秘书长对本地区事务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报表上报的全面性、及时性负责。各市注协应迅速部署,明确责任,确保高质高效完成本地区综合评价填报任务。
二、填报要求
(一)参加本次综合评价的事务所(含分所)是指2013年12月31日前批准设立,且目前存续或以独立执业实体开展业务的事务所。设立分所的事务所,各指标信息填报口径均为包括总、分所在内的合并信息。
(二)数据填列应当有工作底稿,工作底稿内应当附列相关原始凭据。填列信息以2013年12月31日的信息为基准。
(三)为保证指标信息汇总、评价,事务所请勿自行修改设定的数据格式,并确保表中填写的事务所代码与中注协“行业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严格一致。
(四)为减少事务所填报负担,保证数据的一致性,综合评价表中部分指标信息将从中注协的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其中包括事务所、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业人员等基本信息和事务所上报财务模块的数据),不需要事务所填报。为保证这部分信息的准确和真实,参加综合评价的事务所应在正式填报前,及时更新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与本所相关的信息,同时督促本所合伙人、股东、注师及时更新个人信息。
(五)涉及相关部门指标时,应根据相关部门的证明填列。比如,社保缴纳情况指标,应当根据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填列;奖励和处罚指标,应当根据相关部门加盖公章的处罚或惩戒文件填列;涉及注协的相关指标,根据各级注协出具各类文件填列等。部分涉及分所情况的指标,没有分所或本身为分所的事务所不需填报。
三、填报方式及结果
事务所可以通过接收电子邮件、在河南注协网站下载的方式,获取综合评价表(excel格式,见附件1),并根据以下要求据实填列有关信息:
(一)填报前,认真阅读填表说明(见附件2)。
(二)使用excel 2007及以上版本,下载并打开综合评价电子表格。请在绿色区域填列,红色区域为从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自动取数的指标(已锁定),空白区域为非填列区域,填列后无效。
(三)请正确填写事务所名称和事务所代码,且必须与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一致。所有涉及比例的指标,填列时无须填写“%”,直接填入“0—100”间的数字即可,如最大合伙人(股东)出资比例为“20%”,填入“20”。
(四)报送地方注协的综合评价表,请将文件名按“事务所代码+事务所名称”方式编写,如“11000001张三会计师事务所.xlsx”。
(五)全国行业填报工作完成后,中注协将对填报的指标信息进行复核。复核过程中,如果发现填列信息明显异常的,将责令事务所限期重新核实并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相关指标在赋分测算时采取归零处理。其中,可能进入前百家的事务所,如存在填报信息异常、被投诉举报等情形,将视严重程度,组织现场抽查,核实确认有关信息。
四、工作安排及任务
(一)4月16日前,各市事务所完成更新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填写综合评价表,上报所属市注协。纸质表格加盖事务所公章后提交所在地方注协审核,并同时提交评价表电子版。
省直管事务所4月16日前将纸质表格和电子版直接报送省注协会员部。
(二)4月21日前,各市注协完成审核本地区事务所综合评价表,汇总上报省注协。各市注协应对本地区事务所上报的综合评价表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事务所名称和事务所代码的填列是否与“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一致,是否存在漏填指标,是否按照规定格式填报,是否私自更改表格内容和样式等。完成审核后,将本地区事务所综合评价电子表格,集中上报省注协。
(三)4月25日前,省注协完成审核本地区事务所综合评价表,汇总上报中注协。
省直管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由省注协全面核查;其他事务所综合评价填报信息由各市注协全面核实、省注协抽查。核实、抽查结果将作为对各市注协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事务所及个人的核实、抽查结果也将相应记入其诚信档案。
五、联系方式
省注协会员部联系人:赵咏梅
联系电话:0371-----65741661(省注协会员部311室)
综合评价工作专用邮箱:hn2014zhpj@126.com
附件:1. 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表 点击下载
2. 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表填表说明 点击下载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