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注协关于开展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工作的通知
豫会协〔2014〕46 号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关于开展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工作的 通知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深化会计师事务所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和行业诚信道德建设,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14]25号)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坚决打击和治理注册会计师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的通知》(会协〔2012〕58号),《河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豫会协[2012]51号),《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工作的通知》(豫会协[2013]60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会计事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豫财监[2014]17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对我省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改革的精神和要求,确保系统风险检查落实到位,不断完善中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切实体现系统风险检查理念。提高行业对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危害的认识,增强维护行业公平价格竞争秩序的自觉性、主动性,构建有效的价格竞争监管机制,有效遏制恶意低价竞争行为,促进行业竞争秩序的根本好转,增强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能力
二、检查内容及范围
主要检查内容包括:
1.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情况、执行情况和运行有效性;
2.职业道德守则遵循情况;
3.违反《河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低于收费标准下限的价格争揽、承办鉴证业务情形。
4.违反《河南省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报备及防伪验证码管理办法》规定,未完整报备鉴证报告、未打印防伪验证码情形。
5.上述相关业务的执业质量情况。
三、检查对象及方式
本次以实地检查方式为主,除监督局抽查的86家事务所外,其他地市注协负责对本市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工作,具体检查对象和检查方式自行确定。原则上对不正当低价竞争的检查数量不少于当地事务所数量的50%。
四、检查工作总体安排
(一)时间安排
各市注协要紧密结合各地区实际,制定好本地区的检查工作方案或计划,在2014年7月25日前将检查名单及检查方案报送省注协监管部备案(含电子稿)。各市检查名单及检查时间自行确定,应在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现场检查工作。
(二)处理处罚
已制定惩戒办法的市注协,应按照本市惩戒办法和行业自律公约的有关规定,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较为严重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行业惩戒,并及时向省注协报送结果。对于问题特别严重的,应移交省注协作进一步处理。
未制定惩戒办法的市注协,应同时抓紧完善有关惩戒制度并将需要处理的检查结果直接移送省注协处理。
五、检查工作要求
(一)各市注协应于2014年11月20日前将本市检查工作总结、检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已处理情况汇总表、惩戒决定、每所的检查报告报送省注协监管部。需移交省注协进一步处理的,应同时报送移送处理汇总表及相关检查工作底稿。检查工作总结应详细说明有关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的检查情况及结果,并单独列示。
(二)各市注协应根据省注协检查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市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检查工作方案。特别要将涉嫌不正当低价竞争、同行反应强烈的事务所,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合理配备检查人员,严格检查,不护短、敢碰硬。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惩戒制度和行业自律公约的规定,严肃处理,不姑息不迁就,切实发挥行业监管的作用,坚决遏制部分事务所损害行业和谐发展、科学发展的行为。
(二)接受实地检查的事务所要正确认识行业自律检查工作,认真组织、严肃对待,按时完成本所的自查工作,根据自查结果,应重新分析和评估事务所的外部环境及风险程度,及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逐一落实规范化措施,确保事务所承接的各种业务项目均按规范的要求执行。及时提供各项检查档案资料,并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认真解答有关检查人员提出的问题,配合检查人员共同做好行业检查工作。
(三)检查人员应当根据检查制度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检查,认真编制检查工作底稿,突出检查重点,注重实效,抓住问题的实质,充分体现职业判断,获取充分适当的检查证据,作出客观公正的检查结论。同时,还应廉洁自律,严守检查工作纪律,对于检查中了解到的事务所有关信息严格保密。
(四)各市注协要切实加强行业检查中的廉政建设,要严明廉洁检查工作纪律,不得接受被检查事务所的宴请、款待和住宿安排,不准接受被检查事务所的礼品、礼金,不准向被检查事务所提出与检查无关的任何要求,并接受公众监督。对违反廉政纪律者,要取消其检查人员资格,并责成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严肃处理,坚决维护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权威性与公正性。
监管部联系人:刘玉敏
联系电话:0371-65743698
邮箱:hnzxjgb@126.com
2014年7月11日
附件1:事务所基本信息表
附件2:事务所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情况表
附件3:事务所人员情况表
附件4:2014年度检查处理情况汇总表
附件5:2014年度检查移送处理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