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河南分所党支部书记改选的批复

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河南分所党支部书记改选的批复

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河南分所党支部书记改选的批复

豫会行党〔2015〕8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河南分所党支部:

你们上报的《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河南分所党支部新一届组成人员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由杨东升同志担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河南分所党支部书记,马新社同志担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河南分所党支部副书记。

此复。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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