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注协关于开展2017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进一步贯彻落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精神和“质量提升年”主题活动要求,根据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会协〔2011〕39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7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17〕23号)的要求,在总结第一轮系统风险导向执业质量检查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7年我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7年执业质量检查的基本原则
2017年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继续坚持“五个并重”原则,即质量控制体系检查与项目质量检查并重、技术程序检查与职业道德检查并重、完善检查技术与建立检查质量保证机制并重、检查制度改革与检查专家队伍建设并重、落实审计责任与落实注协监管责任并重。
在开展2017年执业质量检查时,各市注协要认真落实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精神,深入贯彻行业“质量提升年”主题活动的要求,以提升质量为目的,以系统风险检查为中重点,以第一轮检查整改情况复查为抓手,以高风险业务项目检查为突破,推动事务所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执业质量。同时,根据中注协《关于坚决打击和治理注册会计师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的通知》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综合治理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工作方案》等,以执业质量检查为抓手,加大对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的检查力度,推进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综合治理,推动行业科学发展。
二、检查内容及检查范围
检查内容涉及行业管理所有方面,重点关注事务所执行审计准则、质量控制体系建立情况、不正当低价竞争等情况。
检查范围以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期间出具的业务报告为主,在事务所系统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结合事务所业务特点,抽取高风险业务项目样本。
三、检查对象及方式
2017年按照“全省一盘棋”的指导思想部署安排检查工作,统一整合检查资源,采用省注协统一组织,地市交叉方式为主,各市自查为辅的检查方法。省注协直接负责省直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工作,协调商丘、焦作、平顶山、郑州、鹤壁、洛阳、周口、三门峡、安阳、漯河、濮阳、济源、新乡、南阳14家地市注协开展交叉检查 (检查名单详见附件2),其余事务所由所属地市注协自行组织人员进行检查。
四、检查工作总体安排
(一)准备阶段
1.被列入检查对象会计师事务所应于2017年6月30日前对本所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2016年以来出具的业务报告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见附件1自查报告模板),此外,还应整理好各项管理制度和各类业务档案,并如实填写《自查报告附件1-4》、《自查报告附件2-3》,做好检查准备工作。
2.各市注协应于2017年7月5日前,将本市2017年检查工作方案或检查计划报省注协监管部。
(二)实地检查阶段
1. 省注协负责的省直会计师事务所从2017年7月1日后开始,28家交叉检查的地市事务所检查工作时间由检查组另行通知。
2.其他地市事务所的检查时间由各市注协自行确定,但各市注协应在2016年8月30日前完成现场检查工作。
(三)处理处罚阶段
1. 省注协负责省直检查事务所及28家参与互查事务所的惩戒工作。省注协将组织专家论证检查结果,并根据惩戒办法的规定,于2017年10月15日前完成对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惩戒处理工作。
2.各市注协应按照本市惩戒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较为严重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行业惩戒,并及时向省注协报送结果。对于问题特别严重的,可移交省注协作进一步处理。
各市注协应于2017年10月10日前将本市检查工作总结、检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已处理情况汇总表(附件3)、惩戒决定书报送省注协监管部。需移交省注协进一步处理的,应在2017年9月15日前向省注协报送移送处理汇总表及相关检查工作底稿。
五、检查工作要求
(一)各市注协应根据省注协检查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市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检查工作方案。在检查中合理配备检查人员,严格检查,不护短、敢碰硬。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惩戒制度的规定,严肃处理,不姑息不迁就,切实发挥行业监管的作用,坚决遏制部分事务所损害行业和谐发展、科学发展的行为。
对于交叉检查的地市注协要互相做好联络配合工作,合理安排好时间、不包庇检查发现的问题,公正公平的实施检查,并定期上报检查进展情况。
(二)接受实地检查的事务所要正确认识行业自律检查工作的意义,认真组织、严肃对待,按时完成本所的自查工作,根据自查结果,应重新分析和评估事务所的外部环境及风险程度,及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逐一落实规范化措施,确保事务所承接的各种业务项目均按规范的要求执行。及时提供各项检查档案资料,并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认真解答有关检查人员提出的问题,配合检查人员共同做好行业检查工作。
(三)检查人员应当根据检查制度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检查,认真编制检查工作底稿,突出检查重点,注重实效,抓住问题的实质,充分体现职业判断,获取充分适当的检查证据,作出客观公正的检查结论,同时对于检查中了解到的事务所有关信息严格保密。
(四)各检查组及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河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廉政建设规定》,严明廉洁检查工作纪律,不得接受被检查事务所的宴请、款待和住宿安排,不准接受被检查事务所的礼品、礼金,不准向被检查事务所提出与检查无关的任何要求,并接受公众监督。各被检查事务所要予以积极配合和支持,确保检查工作的独立、客观、公正、公平。
六、其他
省注协负责省直会计师事务所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各地市注协各自负担交叉检查及自行检查中发生的检查人员补助、食宿及交通费用。
省注协监管部联系人:陈晓玲
联系邮箱: hnzxjgb@126.com
联系电话:(0371)65743698
附件:1. 会计师事务所自查报告(模板)/uploadfiles/file/20170620/20170620170934573457.docx
2. 2017年河南省被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名单/uploadfiles/file/20170620/20170620170946544654.xlsx
3. 2017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处理结果汇总表(式样)
附件2
2017年河南省被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序号 事务所名单 所属地 检查组织
1 河南赫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省直 省注协
2 河南华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省直 省注协
3 河南勤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省直 省注协
4 河南首佳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省直 省注协
5 河南金科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省直 省注协
6 河南中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省直 省注协
7 河南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省直 省注协
8 河南硕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省直 省注协
9 河南宏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省直 省注协
10 河南劝业会计师事务所 省直 省注协
11 河南宇翔德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省直 省注协
12 河南新时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省直 省注协
13 河南立恒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省直 省注协
14 河南融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省直 省注协
15 河南诚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省直 省注协
16 河南豫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商丘 三门峡注协
17 商丘航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商丘
18 河南中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新乡 洛阳注协
19 河南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新乡
20 河南新阳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济源 安阳注协
21 济源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济源
22 河南诚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焦作 商丘注协
23 河南建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焦作
24 河南鑫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平顶山 济源注协
25 平顶山金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平顶山
26 漯河信利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漯河 南阳注协
27 临颍大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漯河
28 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濮阳 郑州注协
29 濮阳市德泓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濮阳
30 三门峡市睿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三门峡 平顶山注协
31 三门峡市福林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三门峡
32 河南中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鹤壁 濮阳注协
33 河南汇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鹤壁
34 河南正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郑州 周口注协
35 河南立中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郑州
36 河南易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南阳 新乡注协
37 河南宏韬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南阳
38 洛阳敬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洛阳 鹤壁注协
39 河南华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洛阳
40 周口益立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周口 漯河注协
41 河南明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周口
42 河南四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安阳 焦作注协
43 安阳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安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