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税务数字证书的退费声明

关于河南省税务数字证书的退费声明

为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于2018年7月20日起,推出“用户名+密码+短信验证码”和数字证书免费登录方式,适用于现河南省网上税务局所有业务。我公司为响应税局工作精神,回馈广大纳税人,就我公司签发的税务数字证书退费事宜声明如下:
 1、退费手续
 凡办理我公司税务数字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用户,可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退费网点现场办理退费相关事宜:
 (1)办理数字证书时取得的发票(如果是电子发票请提供发票打印件);
 (2) Ukey;
 (3)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4)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公司对公账户。
 2、退费标准
 我公司核查用户数字证书的办理时间后,从7月20日起开始计算用户数字证书剩余未使用的整月月度数,得出退费金额,已使用月度费用不予退回。
 3、退费方式
 在受理用户退费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将应退款项转到用户公司对公账户,同时向用户开具已用金额的电子发票。
 4、退费网点

http://www.hnca.com.cn/app/site/news/15608

5、其他事项
 (1)退费办理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30日;
 (2)凡通过在线方式办理数字证书业务并参加了我公司返话费及其它活动的用户,将扣除掉话费金额及税费;
 (3)相关内容可登陆www.hnca.com.cn查询,咨询电话:400-620-2211、400-011-0088。
 本声明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


华测电子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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