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启用微信、云闪付二维码缴税功能的通知

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启用微信、云闪付二维码缴税功能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我局已开通微信、云闪付二维码扫码缴税功能,纳税人登录河南省电子税务局(或者在实体办税服务厅),使用微信、银联“云闪付”APP“扫一扫”功能,扫描河南省电子税务局(或金三核心征管)生成的二维码就能办理缴税业务,欢迎广大纳税人使用。
 
附件:微信、云闪付二维码缴税操作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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