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包装物押金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处理总结

关于包装物押金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处理总结

增值税、消费税考试中关于包装物押金的处理是考试中最常见的考点之一,

货物

条件

增值税

消费税

酒类包装物押金 其他酒类 不受逾期或12个月的限制 并入销售额 并入销售额
啤酒、黄酒 单独核算12个月以内且未逾期 不并入销售额 啤酒并入销售额确定税率级次
合同逾期或12个月以上 并入销售额 不并入销售额
其他货物押金 单独核算12个月以内且未逾期 不并入销售额 不并入销售额
合同逾期或12个月以上 并入销售额 并入销售额


【解释1】啤酒、黄酒的包装物押金计算消费税的时候由于是从量定额税,所以应纳税额与押金是否计入销售额无关。但是确定啤酒税率级次的时候要包含押金(不含重复使用的周转箱押金)。

【解释2】包装物押金和租金不同,包装物租金在销售时作为价外费用计入销售额。

【解释3】如果没有其他的说明,包装物押金计入销售额时按含税处理。

【案例】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葡萄酒生产企业,当期销售葡萄酒200吨,不含税销售额是300万元,收取包装物押金10万元,没收包装物押金20万元,则当期应纳的消费税是多少?
应纳消费税=[300+10÷(1+17%)]×10%=30.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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